第四十二条
会计期间的确认
每月最后一天为会计期间截止日。在截止日和截止日之前发生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应记入当期;在截止日之后发生的所有交易和事项记入下一个会计期间。
第四十三条
结账日
公司结账日一般不晚于次月10日。在结账日前,会计要检查是否已按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记录当期的所有日常交易和事项及是否已按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记录当期的所有如投资、筹资等特殊交易和事项。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公司应根据业务实际,编制关账清单(附件二)。在结账日前,各有关会计岗位人员应按关账清单的内容逐一检查有关事项。
财务部对有关岗位人员检查的事项进行审核,在关账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四条
财务报告日
公司按照外部监管的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各类财务资料,财务报告日为财务报告经领导班子会批准报出的日期。
子公司根据东方美谷集团公司的要求,上报财务报表。
第四十五条
结账准备注意事项
每月结账前,各相关会计人员执行结账流程,确认当期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均已准确、完整、及时记入财务报表。
各相关会计人员需在会计期末检查所有需要调整的会计科目余额,并确保所有和调整相关的会计分录已正确记录,并经过部门稽核岗位人员的审核。
结账前,确认所有会计凭证已经部门稽核岗位人员审核,确保会计凭证的正确性、有效性。
稽核岗位人员在审核已输入但未复核过账的凭证过程中,一经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应及时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向有关制单人员查询后进行调账。
如发现已经过账的会计凭证或纪录,出现记账错误,财务人员必须经过财务部的同意后方可办理补充调账处理。
第四十六条
对账
财务部相关岗位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金额、数量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对账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四十七条
结账的实施
期末结账后,财务系统可自动将本会计期间会计科目余额结转至下一会计期间的期初余额。每月末结账后,系统自动将所有科目的期末余额结转至下月月初余额。每年年初,会计负责账套的初始化,包括设置会计科目,并将上年年末余额转入本年年初余额,并进行核对。部门稽经理或副经理对科目设置和年初余额进行审核确认。